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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平



忽然之间,故事时髦起来,书店里,教人讲故事的书,多了起来。长期以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奉行的理念,更多是依赖于抽象说教,久而久之,这样一套话语,越来越不被接受,难以落到人们内心深处。与说教最大的不同,故事是由细节构成,有喜怒哀乐,有油盐酱醋,有爱恨情仇,有神仙鬼怪,有圣贤宵小,有古今传奇。可以说,种种故事,都与生活息息相关,都是种种生活细节的再现。故事源自生活,同时也如涓涓细流,淌进心里,对接灵魂,培植观念,塑造生活。 在人类历史长河里,从来都不缺故事。在“亚当夏娃偷吃禁果”、“女娲补天”, “诺亚方舟”、“大禹治水”、“夸父追日”等诸多故事中,我们感知了文明的源起及传承。其实,述说历史,凝结价值,植入生活,无不是通过故事完成。我最原始的是非观,对人事的最初看法,都是源于儿时母亲讲的故事。我此生与法律结缘,也与母亲讲的故事有关。儿时很多个夏天夜晚,我沉浸在母亲的故事里,闻着院子里阵阵的桂花香,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在母亲讲的故事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一个关于父亲的故事——

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文革”时期,父亲因我二伯父的成份问题,受到牵连,被当地公社革委会列入“牛鬼蛇神”之列。二伯父曾毕业于协和大学,民国时期曾在我们县国民党党部任职,算是很牛逼的人,因为牛逼,所以牵连的人也多,受牵连的人受到的迫害也多。那时学校停课,处于非正常状态。公社革委会经常以参加会议为名,将父亲骗去,进行“批斗”——让父亲跪在地上,有时整夜整夜的。
母亲的一个亲戚,因儿子在台湾,也被列入“批斗”对象,在一个晚上,被打得奄奄一息,家人接回后,不久便死去。因为知道“批斗”的残酷,父母起初住在学校,为了父亲人身安全着想,搬到外公家住,这样一家人好相互照应。
一天,革委会的人突然冲到外公家,来势汹汹,要求父亲立即到公社开会。外公一家人正好在外忙农活,只有父母和三位姐姐在家,连大姐都只是不到五岁的小孩,三姐还在襁褓之中。父亲被叫走后,这时,母亲快跑很远,到了生产队部,把事情告诉乡里乡亲们。母亲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师范的女生,在村里有较高的人望,村里人按当地习俗,父亲因此被大家尊称为 “姐夫”。村里的乡亲父老们听了母亲的诉说,满怀朴素的亲情,紧跟我的母亲,带上锄头扁担,准备战斗,一路直奔公社。
乡亲们赶到公社时,看见父亲在公社会议室里跪着。母亲冲到会议室,指着公社姓陈的领导说:“毛主席说,要文斗,不要武斗!……老王今天有生命危险,你们要负责!”
 “到了公社你就不要怕了嘛。”陈姓领导眼见许多乡亲在场,一副惺惺态样说,“你让生产队的同志们回去!”
 “不!”母亲坚决地回答他。
 “不能打人!不能打人!”站在公社门口的乡亲高喊着。 那一夜,母亲和乡亲们就守在公社门口,直到第二天凌晨,父亲从公社出来,他们才一起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父亲对母亲说:“和我一起去公社的人中,有人被打……他们没敢打我。”
两年后,我出生了,就在离公社不远的卫生保健院里。


这是我最早听到有关维权的故事,那时,“文革”处在最疯狂的状态,维权这个词在大众话语中消失殆尽,无影无踪,母亲不知道什么是维权,她只有一个朴素的想法,就是父亲不能被打,正如秋菊打官司,不知道什么是法律程序,她就是要讨一个说法。“文革”的经历,对父亲最大的影响,是对政治的恐惧,这毫无疑问影响了我,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投下一道阴影——

在我六岁左右,“文革”刚结束不久时,一个冬天的晚上,一家人正在一起吃晚饭,父亲突然“啊”地一声叫了起来,手迅速托着嘴巴,脸上露出异常痛苦样子,然后,慢慢从口中吐出一粒小石子。父亲自言自语道:“这米里头怎么有石子呢?”那时,我们一家人吃的米,都是从公社粮站买的。于是,我高喊:“打倒沿山粮站!”一瞬间,父亲脸色煞白,走过来,拧着我的耳朵说:“死孩子,这个话怎么敢说啊!”我哇地一声哭起来。父亲很少打我,父亲因内心恐惧,一反常态,他怕我这一声“打倒”,惹来祸害,毕竟“文革”刚结束,人人自危的时光还没走远,谁都没有把握,死灰不会复燃。这在我幼小的心灵上,投下一道阴影,不能随便说“公家”不好。多年后,我上大学,学完宪法后,我才明白,公民有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

这两个“故事”仿佛是种在我心里的种子,如今,它们都已开花结果。植入人心,影响人生,这就是故事的魔力。翻阅经典,你会发现,数千年中西文明,就是由一个又一个故事构成,也是被一位又一位故事高手传播延续。在中国,传统的江湖社会,以《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为经典代表,被一代又一代人传诵。如今,我们正由江湖社会步入公民社会,需要用公益结社承接帮派义气,需要通过国家立法转换江湖规矩。然而,江湖社会日久,江湖气仍盛行于社会之中,弥漫于庙堂之上,法治深入人心,仍有待时日。鉴于此,我们所在的社会,需要更多的法治故事,而不是沉迷于“宫廷”勾心斗角的大剧。通过一个又一个法治故事,把法治的种子播入心田,法治方能生根发芽。 讲故事是人人都享有的权利,而不是一种权力,不应被垄断。事实上,垄断讲故事的权力企图,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因为,讲故事是人的天性,故事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大众说故事的能力,曾经被政治大词淹没,呈萎缩之态。如今,大众讲故事的能力正在恢复,谁都无法阻挡。只有人人都可以讲故事,人人都会讲故事,这个时代才会精彩纷呈。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不仅要说好法治的宏大话语,更要说好公民“为权利而斗争”的故事,其实,公民的不懈努力,才是最值得珍惜,他为我们如何怀揣法治理想,存活于脚下这片土地,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人生经验。我在《法治标本丘建东》一文中说——
经济发展需要名牌,法治建设同样需要名牌,名牌具有示范效应,具有榜样作用,具有标本意义。经济名牌是市场引领者,法治名牌是法治领跑者,丘建东就是诞生于福建的法治名牌。 1996年至今的十二年来,丘建东通过个人持续不断的努力,从消费者权益维护到公民宪法性权利捍卫,以二十二起公益案件在法庭内推动法治进步,他被称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更是中国法治领跑者。
在二十二起公益诉讼中,丘建东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屡败屡战,用行动捍卫法治精神,他深感法治的成果要通过法治的方式去赢得,他深知依凭法律的斗争要靠点滴累进,他深信法治必胜。
目前,在中国,相对于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大路而言,丘建东十二年的公益诉讼之路是林间小道,但这边风光无限,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目光和脚步。在十二年的公益诉讼中,有人认为丘建东是在给政府找茬,属于不安分甚至叛逆的一类,可正是丘建东式的不安分和叛逆塑造着中国法治的未来。在他这里,让我们看到每个人都可以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中国法治进步离不开每个人;在他这里,让我们明白中国法治进步需要政府与民间的互动;在他这里,让我们坚信法治不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大家的事,用建东的话来说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康梁。”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曾言:“观念可以改变历史的轨迹。”中国的法治建设离不开观念变革,建东式的林间小道就是对只认法治大路者观念的修正,我想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认真对待丘建东十二年二十二个个案的原因,也是丘建东成为法治标本的理由之所在。

这将是一个故事缤纷的时代,也是一个事故频繁的时代,要减少事故,就要多讲法治故事,让法治深入人心,并变为我们生活的方式,唯有如此,江湖社会就渐渐步入公民社会,朝野上下才会有预期,人人才会得安全。讲故事既然是人的天性,为政者最要紧的就是尊重和保护好这一人权,人人讲好故事,梦想才有可能,社会才有空间,国家才有希望。就此,我将做一个尝试,讲好这个时代的法治故事。

(责任编辑:高玉伟 插图来自网络,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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